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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父亲的存在,大约就是刘易斯一直好脾气、骂不还口的原因。
刘易斯淡笑回答:“是的,艾玛寺的钱很多。赔不光。”
“啧。”老刘瞥了旁边的刘修斯一眼,“你也说说你弟弟。”
刘修斯抬起眼皮,朝这个与自己长得七八分像的弟弟笑:“回来了?”
刘易斯说:“回来了。”
到底都是姓刘的,是一家人,没什么好说的。
倒是刘易斯一回家,“云想”这边就传来坏消息了。曹大头一大早匆匆忙忙地找到了金兰殊,焦急地说:“那个负责招商的经理不肯做了!说要秉公办理,又说排队等入驻吴郡广场的商家非常多,我们得排期到五年之后。到五年之后,还不一定能拿到我们想要的铺位!”
“我知道了。”金兰殊神色很平静,“你先出去吧。”
“你……你知道了?”曹大头大惊。
金兰殊点头,说:“我也是有自己的消息源的。”
“那……那也是。”曹大头带着愧疚的心情离开。
看着曹大头走出了办公室并关上门,金兰殊淡定的表情也撑不住了:先是何玉容……然后又是吴郡广场……“霓裳”那边次次领先——不用审,肯定有“内奸”!
能够第一步就知道何玉容和吴郡广场选址的消息的,通共也就是那么几个人。曹大头也是其中一个,欧文当然也是,还有好几个呢……谁都信不过了。
金兰殊打了内线电话。
欧文很快就接起了电话:“您好,老板。有什么吩咐?”
金兰殊说:“帮我订去吴郡的机票。”
欧文说:“随行的人员有多少名?”
“你也不必去,坐镇总公司帮我处理文件。”金兰殊现在觉得谁都信不过,便答,“轻车简从,不带别人。”
“不带别人?”欧文难以想象一个小王子似金兰殊的单独出行,没有人鞍前马后,“嗯……小宋先生也不带么?”
“小宋先生是别人么?”金兰殊没好气地说,“你就把他看成是我的内裤,去哪儿都一定带的。”
——真是浪漫的比喻呢,老板。小宋先生听到了一定很高兴呢,老板。
欧文扯了扯嘴角,说:“是的,老板。我明白了,老板。”
第五十七章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做生意都是争分夺秒的。
金兰殊和宋风时订了最近的一班飞机到了吴郡。
宋风时有些讶异地问金兰殊:“就我们两个?”
“还不够吗?”金兰殊语气充满对敌人的蔑视,“对付那些‘杂碎’,我一个绰绰有余。”
宋风时真是服了金兰殊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保持的无理由骄傲。因此,宋风时没好气地说:“您一个就够啦?那我来做什么?”
金兰殊摸了摸宋风时的脸颊,笑着说:“你是我的最佳观众!”
“我懂了。”宋风时说,“我就是来见证你的英明神武的!”
金兰殊哈哈大笑。
然后,宋风时很快明白,他可不是来做轻轻松松的观众的,金兰殊一个人根本不行——金兰殊养尊处优惯了,很多事情也不会弄,连预约餐厅都不懂。宋风时便充当起欧文的角色来,帮忙跑前跑后的、去处理琐碎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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