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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俩人平时看不出家境差,毕竟每日上学伙食费都上缴的,穿衣打扮也都是普通的衣裳,没有人太出格,而且他俩也都是干净整齐的,甚至有时候还会请同学们吃零食,所以根本看不出家境不行。
现在就露了馅儿,那棉衣不够厚,棉鞋一看就是旧棉鞋,根本不保暖,连帽子都不戴,估计是太破旧带不出门来。
林重阳知道有些穷人家,夏天会当掉棉衣,冬天再想办法赎出来,还有人家就一条棉裤,谁出门谁穿,所以冬天那些穷人家基本是禁止串门的。
实在是不方便。
这俩同学不至于那样,但是家里人多,定然不是所有人都有棉衣穿的。
不过就算他知道这俩同学家境不够好,那也不会贸然给人家提供援助,因为他已经发现,读书人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可以说是迂腐也可以说是骨气,不轻易接受别人的经济援助。
那样会让他们觉得非常羞耻,尤其是同学,会有一种抬不起头来的感觉。
不过这样总比那些接受别人帮助还不知道感恩,越发懒惰,只想着让别人帮忙的人好。
林重阳想了个办法,就请两位学兄帮忙抄书,反正他们现在也不下场的。
书还是给启明书斋抄的,价格他略加一点给他们,但是要求他们版面整洁,字迹规整清楚,一字不错。
俩人自然乐意,这是给同学帮忙,还顺便赚钱,那是天大的好事。
林重阳还跟张氏等人打听了几个方子告诉同学,回去用花椒、茄子枝干煮熟擦洗,他还让陈东帮忙带了一些冬青枝叶,一起交给那俩同学。他们每天熬水,早晚的泡手泡脚,六七天以后就见效,对他自是非常感激。
不知不觉中,这大半年时间之后,林重阳在班上成了人缘最好的一个,甚至比陆行之还好,方子春都说不出他不好来。
这样的好名声在士林中是非常珍贵而难得的,必须要从小经营才行。
初八这日一放学,林重阳就告别同学,背着书包和他爹家去,之前和同学黏黏糊糊地告别行为就好似突然不存在一样,真是一秒钟都没耽误。
林大秀看他居然也会有一副猴急的样子不禁笑了笑,“有狗咬你啊。”
林重阳撇撇嘴,“喂,还不是为你操心嘛,三伯说今天要来送书。”
小北风刀子一样呼呼地刮着,哪怕带着帽子都打着脸颊生疼,鼻尖也红红的,一呼吸一大团白气缭绕。
走了一刻钟,林大秀就说要背着他。
林重阳摇摇头,“爹,我自己能走。”
林大秀看看圆滚滚如棉球一样的儿子,道:“你确定?”
他干娘怕他冻着,让他里面穿一件短而合身的小棉袄,外面再穿一件盖过膝盖的棉袍,挡风又保暖,可就是穿成一个移动的棉球,走路的时候直打跌。就刚才那会儿功夫,上桥的时候,林大秀一回头不见了儿子,给他吓一跳,然后发现儿子趴在石阶上正奋力地爬起来。
等刚爬起来,扑通又一个屁股蹲儿坐地上。
还是他过去将儿子拎起来的。
林重阳有点小郁闷,“当然啦,我那不是一时间没注意嘛。”
他穿着干娘给他做的千层底棉鞋,夏天就做好了两双,只是没料到他长得慢,那鞋子略微有点大,所以……
人家狗蛋夏天预先做的棉鞋都有点小!
林大秀就摘掉手套,伸手握着儿子的手腕,“走吧,我领着你。”
他们走到胡同口的时候,就听到一阵马蹄声传来,回头看一人骑马过来。
那人穿着棉袍,披着棉斗篷,一张脸也裹在皮帽子里只露出俩眼睛,他前面还用大氅包着一个鼓鼓囊囊的东西。
那人见到他们把皮帽子扯开,露出一张俊秀的脸,扬声道:“大秀、小九。”
是林毓隽。
林大秀赶紧拉着儿子靠边,等他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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