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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里的白天很长,夜更漫长。孤独寂寞时时朝我袭来。白天还好,有老师和学生,到了晚上,沉寂的大漠如沉睡的雄狮,整个校园里只有孤寂的我。幸亏来时我带了好多小说,于是,它们成了陪伴我最好的伙伴。我喜欢读名著,红楼梦是我的最爱。小说,如果你真的读进去,你便会身临其境,仿佛自己置身于其中。当林黛玉哭着葬花时,我似觉得自己十万火急跑到她的跟前,对她说道:黛玉,宝玉是真的很爱你,你难道没感觉吗?可怜的林黛玉没说话,只是抬起头来,眼泪汪汪的看向我,我也在和她一起流着泪。宝玉成亲那夜,外面灯红酒绿,而怡红院却阴风瑟瑟,林黛玉魂飞梦绕------,我似几次冲到贾府堂上,却被几个大汉拦住。我大吼:“贾老太,你算什么老祖宗,你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又似有人捂住了我嘴,是周师傅,我怪罪着周师傅,为何不让我喊。
我困了,进入梦乡,梦里我真的是身临其境,身在其中。
呼啸的风声唤醒了我,我不情愿的睁开眼,天已大亮。贾府还在脑中萦绕,我在想,黛玉真的死了吗?宝玉又怎样了?人,这一有知觉、有感情、有思想、有------的动物,真是太难太可怕了。
看古书,流眼泪,替古人担忧。我也禁不住为《啼笑因缘》里的沈凤喜担起莫名的忧来。我以为那结果是必然的。我闭上眼睛细推敲着其中的一些情节:如果说,沈凤喜头回被骗进尚公馆是情理之中的事,那么,以后的第二、三回就该是勉为其难了,或者说,是作者自己的想法。作者会说:尚、刘家有钱而沈家爱钱。不错,但尚、刘家的意图是再明白不过的了,连沈家母女俩也多次说过,好端端的人家会白白给钱?明明是陷阱,又偏偏往里跳。作者还会说:这不正说明了沈凤喜那种贪图荣华富贵心里?然而,细细想来,仍有欠通之处。又想,现实生活不就是如此,谁又能说得清楚。
我忽然悟道:生活里却有许多深不可测的道理,这些道理让你永远也想不明白且发人深省。我将它记了下来,于是,就成了一本厚厚的日记。我养成了记日记的恶习。心情好时记,心情不好时也记,平淡时记,激动高兴时也记。我记日记的很随便的,想起什么记什么,有感无感都记。时间往往是在夜深人静时,因为那时,我的脑子便会像一匹骏马驰骋在无际的大草原上。
又是死一般寂静的夜,连一点细小的风声都听不见,闭了会儿疲惫的双眼,又用力的眨几下,推开小说,翻开日记。今天,我莫名的想起了临走时情景:
韩露露是我的邻居,从小和我一起长大,我们俩可谓亲如兄妹,两小无猜。露露很懂事,她妈妈常年有病,一年四季药不离口,她在家充当着妈妈的角色。她虽比我小,却像大姐姐照顾着我。我走那天,说好就在家说再见,不去车站了,可当火车进站时,她还是东张西望的跑了过来,气喘吁吁的,脸都成了白色,手里是两颗有红又大的苹果和一纸袋。我们从小是看着彼此一起长大的,所以很自然、随意,似从不顾及什么。当时送我的还有两个男同学,她当着他们的面摸着我的脸,眼里是晶莹。其中一男同学开着玩笑,她也不生气,火车要开了,她把苹果、纸袋交给我转身跑去。
来了快俩个月,我竟忘记了那纸袋,我忙下炕,翻箱倒柜找出纸袋,纸袋里竟是奶糖,红枣和一件崭新的白衬衣,白衬衣的口袋里有一封信。我慌忙打开。露露的字很秀丽,像窈窕淑女,又像玲珑小妹。我细细的读着。原来露露竟喜欢着我,我呆了,这是我从未想过的,我一直把她当妹妹,不,姐姐更恰当。她原本想和我一起来,可妈妈的病,年幼的弟妹,她放弃了。她说,我走的前一天晚上,她几乎哭了一整夜。我记起来了,那天在火车站,她的眼睛真是又红又肿。无心肺的我只顾和同学,爸妈告别,全然没顾的上她。如今,心里好酸。
我反复读着露露的那封信,眼前是韩露露一双清澈明亮的丹凤眼和泼辣的身影:
那天,一个人在家的我无聊的躺在沙发上看着书,不觉睡着了,朦胧觉得脸上好痒,睁眼,是疯丫头露露,双手背后,嘻嘻笑着。我看她一眼。
“傻笑什么呢?”
“没什么,你好漂亮呦。”露露古怪的笑。
我打着哈欠起身,想开门出去,韩露露拉住我。
“去哪?先照照镜子。”她拽我到镜前。
这是什么,我变成了一只大花猫——大红的嘴,漆黑的胡子,怒睁的双眼。可恶的韩露露在我身后笑弯了腰。我抓着她的肩膀使劲摇晃着。
“你个坏蛋,趁我睡着了,整我。我让你整,让你整。”我的摇晃不但没让她停止笑,反而更花枝乱颤。我累了,任凭她靠在我肩上,一股露露姐特有的香气钻入我的鼻,我松开了手,露露冲我做着鬼脸跑了。现在想想,还真是好笑。
夕阳就要下去,在大漠的最西尽头,是座好似驼背老爷爷的大山,山的上空有好多的云团,云团的周围是些模糊不清的晕,像被火烧着一样,红红的。我呆呆的望着它,喉咙忽有种难言的苦涩,心中的孤寂蔓延全身:我为什么要来这儿,难道就为了毕业时在同学会上许下的一句豪言壮语‘好男儿志在四方,好男儿应该去最艰苦的地方。’我错了吗?我自问着。
学校外通往大漠的边际竟出现了一条小路,此时,这条小路在夕阳景致的映衬下闪着金色的光,殊不知这竟是我踩出来的,每当夕阳夕下时,学校里空无一人,孤寂难捱的我便慢慢的,一步一步走向广袤无垠的沙海,有时,还会碰到一两颗沙枣树,五六月份是它的花季,八九月份便是硕果累累。广阔的沙漠很少有人,金黄透着微红的果实沉沉的压弯了树枝,我撸一把放嘴里,软软绵绵的果肉甜甜的。周师傅告诉我,把它拌在面里,上锅蒸熟,更是好吃。
小路细细长长,有时一阵狂风刮过,便不见了踪迹,几天后,我的双脚又恢复了它的原貌。一天天,一月月,周而复始,我不愿其烦的开辟着。我的执着,换来出奇惊喜,我竟在汪洋沙海中发现一片明镜般的小湖,清澈见底的湖像一熟睡的婴儿,安静,可爱。湖的四周是绿色的芦苇,微风摆过,芦苇在摇荡着。而更惊喜的还是湖中央还有一对极可爱的小鸳鸯,鸳鸯的毛油亮亮,漂亮极了!此时,我真感叹,我来对了。
忙碌一天后,又是死一般的寂静。由于杨妍的请假,我一天都在上课。放学后,我独自走在那条小路上。沙子还发着热,我赤脚坐在高高的沙丘上,不知在想些什么,一双温暖,厚实的手蒙住了我的双眼,手心潮潮的。我的心稍许的紧张。
“谁呀?”我的声音有些大,手也在用劲掰着那双手。
“咯咯咯。”爽朗的笑。
我的心松了下来。
“乌云娜,是你。”我放下手。
“一个人想什么呢?”乌云娜的手也放下来。
我扭转头,浓眉大眼的乌云娜咧着嘴,白牙闪着光。
“想什么呢?那么入神。”
“瞎想。”我笑笑。
“你放羊?”我看向她。
她没回答我,挨着我坐了下来。
“你们城里人不懂我们沙漠,其实沙漠也是很美的。”乌云娜的眼里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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