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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战三(第1页)

刘宗敏进帐后,也不说话,静静地站在门口,怀中抱着酒壶。

他身着蓝色的单衣,将头发随意捆在脑后,脸上的胡须拉碴,像是没有睡醒一般。

腰上配着黄金锷的刀,脚上却穿着枯草编的鞋,挽着裤腿。

李自成将帐门拉开,让太阳光照进来。

随着帐门打开,与太阳光同时进来的,还有呼啸的山风,刺鼻的药草味道,以及隐隐作声的哀嚎。

“捷轩,我们被打败了!”李自成淡淡地说到。

刘宗敏没有说话,他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我们被打败过很多次……”李自成自己搬了张凳子,坐在阳光下翻着自己的皮袄。皮袄在他的指甲间哔哔啵啵做响,他的声音沉稳得如同在叙说家常一样。“可是这一次,我们败得特别惨!”

刘宗敏抬起酒壶喝了一口,回过身来,眯缝着眼睛。阳光太刺眼,他不太习惯。曾经他的眼睛可以瞪着通红的炉火熬一整夜,可是现在不行了,他的眼睛一见风就流泪。

“我不怕失败……”,李自成说到:“但我们之所以失败,不是因为我们不能打,而是因为我们的拳头捏得不够紧,刀生了锈,眼睛里进了沙。这样的我们,是应该被打败的,不是吗?我们当初之所以扯旗帜上山,不就是为了杀贪官污吏,为贫穷百姓吗?没想到这么快,我们也变成了这样的人。败了,也挺好的!”

刘宗敏喉咙里咕噜了一声,低声说到:“刘汝魁死了。”

李自成沉默了一下,点了点头。说到:“他给我写了封信,说如果他不死,就会上京来杀我。”

刘汝魁乃是商洛山中一起逃生的十七骑之一,大家说好要同生死共患难的。

可是到了最后,十六位兄弟一起上了京,只有刘汝魁没去。他选择了找机会杀皇帝,他从起事的那一天起,就说过他这一辈子就是要杀狗皇帝的!

他差点有机会能够杀掉两个皇帝——但是最后他选择了杀自己!

李自成过了很久没有说话,只专心地翻晒自己膝盖上的皮袄。最后才说到:“当初说要要分十亩地给他,的确是我食言了。”

“说吧,要我去哪里?”刘宗敏手中的酒壶空了,他便伸出舌头去舔壶盖,生怕浪费了一滴。

李自成却没有急着回答,只是低声说到:“以后我会有两把刀,一把刀叫做‘均田免粮’,一把刀就是咱们这些老兄弟。捷轩,你跟我来,我给你看一样东西。”

李自成起身,将羊皮袄批在刘宗敏的身上,走进了帐里去。

刘宗敏迟疑了一下,也跟着走了进去。

……

徐胜行走在黑黢黢的山路上,微弱的月光很难起到照亮的作用,所以他有好几次都从山路上跌下了山坡。

他丢了很多东西,比如打算这一次要带回去的一副傅山的字帖,朱由检的信,流民贡献出来的一枚扳指……

还有药品、食物、水这些也都遗失了。

不过反正明天下午就回归了,他也不在乎

幸好,枪还在。

np34装消音器,15发的弹夹还有5个;一杆重狙加三个弹夹,一共15发子弹。

特制防刺服也还穿在身上。

手榴弹一枚。

这次穿越过来的时候,还是欠考虑了些,没有携带夜视装备,下一次一定要带过来。

只有真正的身处科技荒漠的古代,才能体会到后世科技的无所不在。很多以为自然而然的东西,这边却根本无法实现。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月上中天,天气便渐渐地好了起来。

妖气好重啊  叛巫降临  赎之旅  人在斗罗:我拥有随机神级属性  开局一个系统,扮演身份全靠编  从云岚宗开始的诸天之旅  是谁让他去哥谭的?  春山夜行客  食为贵  我被豪门盯上了  未来推演者  冲喜第二天,植物人老公被气醒了  血毒双修,我逆命破局  我在仙界开工厂  我,少女,僵尸  从双城之战开始  穿书咸鱼后被迫与大佬HE了  重生之激荡年华  拯救异界危机  顶级大佬都叫我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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