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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往斯泰尔斯(第1页)

第一章前往斯泰尔斯

轰动一时、引起大众强烈兴趣的“斯泰尔斯庄园案”已渐渐落下帷幕,尽管如此,此案人尽皆知,我的朋友波洛和那家人都要求我把整个故事写出来。我们相信,这将有效地制止那些仍在流传的耸人听闻的传言。

因此,我决定简单地写一下我和此事有关的情况。

我因病从前线返乡,在一家十分压抑的康复医院里待了几个月,获得了一个月的病假。我既没有亲戚也没有什么朋友,就在我琢磨着如何度假时,碰巧遇上了约翰·卡文迪什。这么多年我们几乎没怎么见过面,实际上,我也根本不了解他。虽然他不像是四十五岁的人,但实际上整整比我大了十五岁。小时候,我就常常待在位于埃塞克斯的斯泰尔斯庄园——他母亲的别墅里。

叙旧、寒暄过后,他邀请我去斯泰尔斯度假。

“过了这么久再次看到你,母亲一定很高兴。”他补充道。

“你母亲好吗?”我问道。

“嗯,很好。你知道她又结婚了吧?”

可能我脸上已经明显地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卡文迪什太太嫁给约翰的父亲时,他是个鳏夫,并且有两个儿子。印象中她是一个风姿绰约的中年女性,而现在,少说也有七十岁了。

我记得她精力充沛,做事独断专行,喜欢慈善、社交、义卖,是个慷慨的女慈善家。她是个大方的女人,名下的财产也相当可观。

这座乡间的庄园是卡文迪什先生在他们结婚后不久购买的。他原本就对妻子言听计从,去世之后,更是把这块地方以及大部分财产都留给了他妻子。毋庸置疑,这种安排对两个儿子是不公平的。不过,后母对他们非常慷慨。父亲再婚时他们还很小,所以一直把她当做亲生母亲。

弟弟劳伦斯是个优雅的青年。他已经获得了医生执照,但一早就放弃了这个职业,待在家里追逐文学梦想,尽管他在诗歌写作上一事无成。

约翰做过一段时间的律师,不过最终还是选择了更为适合自己的乡绅生活。两年前他结了婚,带着妻子住进斯泰尔斯。虽然,我精明的头脑让我怀疑他更愿意母亲多给他点补贴,好让他有个属于自己的家。不过,卡文迪什太太是个很有主意的人,希望别人都听她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她拥有绝对的优势,就是:财权。

约翰留意到我听说他母亲再嫁后的惊讶,勉强挤出一个苦笑。

“还是个糟透了的小瘪三!”他恶狠狠地说,“我跟你说,黑斯廷斯,我们想过快乐日子都很难。说到艾维(注:伊芙琳的昵称。)——你记得艾维吗?”

“不记得了。”

“哦,可能你离开之后她才来的。她是母亲的管家、伙伴,是个‘多面手’!这个老艾维!跟年轻漂亮不沾边儿,可大家都爱作弄他们。”

“你想说的是?”

“哦,这家伙!不知道从哪儿来,借口是艾维的远房表兄弟什么的,虽然她好像不太愿意承认这种关系。所有人都能看出来这家伙跟我们完全不是一类人:一大把黑胡子,不管天气如何都只穿那双漆皮靴子。可母亲一见他就很喜欢,雇他当秘书——你知道吗,她可是管理着几百个社团呢!”

我点了点头。

“当然,战争已经把几百个变成几千个了,因此这家伙对她而言大有用处。三个月前,她突然宣布和阿尔弗雷德订婚了,这让我们大跌眼镜!这家伙起码比她小二十岁!就是为了钱才追求她的,多么赤裸裸!可你也知道,她习惯自作主张不听人劝,就这么下嫁给了他。”

“你们的日子肯定都不好过。”

“该死!简直糟透了!”

三天后,我在斯泰尔斯站下了火车。这个小车站被绿色田野和乡村小路环绕着,存在得近乎荒唐,真不知道为什么会设立这么个站。约翰·卡文迪什在站台上等着我,把我领到一辆车前。

“好歹弄到了一两滴汽油,”他说,“主要是因为我母亲的活动。”

斯泰尔斯圣玛丽小镇离这个小站大约两英里,而斯泰尔斯庄园则在一英里外的另一边。此时正值七月初,四周宁静而温暖,车窗外的埃塞克斯平原静卧在午后的阳光之下,显得如此葱绿、安宁。这一切都让人简直无法相信,就在不远之处,正进行着一场大规模的战争。我忽然觉得自己身处另外一个世界。拐入大门时,约翰说:

“恐怕你会觉得这里太安静了,黑斯廷斯。”

“老朋友,这正是我想要的。”

“哦,如果你打算过悠闲的日子,这里会很舒服。我一星期和志愿兵训练两次,然后去农田帮忙。我妻子倒是定期在农田里干活,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挤牛奶,一直到午饭时间。如果不是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这个家伙,生活还是非常快乐的!”

他突然刹住车,看了一眼手表。“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接辛西亚。不行了,这会儿她已经从医院出来了。”

“辛西亚!你妻子吗?”

“不,辛西亚寄住在我家,是我母亲的一个老同学的女儿。她这个同学嫁给了一个无赖律师,那家伙后来栽了大跟头,留下这个女孩贫穷度日。于是我母亲伸出了援助之手。辛西亚和我们住在一起快两年了,在离这儿七英里的塔明斯特红十字医院工作。”

说话的工夫,我们已经来到了一幢漂亮的老房子跟前。一个穿粗花呢裙子的女人正弯着腰不知在花坛上弄什么,看到我们走近,马上站直了身子。

“你好,艾维,这就是我们受了伤的英雄!黑斯廷斯先生。霍华德小姐。”

霍华德小姐热情地跟我握手,我的手腕都被她捏疼了。她那晒得黝黑的脸上有一双湛蓝的眼睛。这是个挺好看的女人,四十岁左右,嗓音低沉但极其洪亮,身材魁梧,当然脚也很大——它们被一双很厚的靴子包着。很快,我发现她是个说话简单明了的人。

“杂草疯长起来就像房子着了火,根本来不及锄掉。我要抓你们帮忙。小心点儿。”

“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我一定会很高兴。”我回答说。

“可别这么说。千万别。真希望你以后也不说。”

“你真会挖苦人,艾维,”约翰笑着说,“今天在哪儿喝茶?里面还是外面?”

“外面。这么好的天气不应该待在屋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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