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文学社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5章 乐趣(第2页)

“习惯了。”桑榆说。

芙芙犹豫了下,还是蹲下来,拉开背包,“桑榆姐,我也不知道自已能不能活过今晚。我这有两个自助生火器,给你一个吧,晚上点亮可以取暖,还能驱散迷怪。”

“夸克公会的新发明?”桑榆问。

“嗯。”芙芙点头:“很实用。”

“谢啦。”桑榆也不客气,“我很喜欢他们家的东西,之前的露营三件套也不错,可惜弄坏了。”

芙芙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皮球大小的金属球,丢给桑榆:“给。”

桑榆单手接住金属球,还挺沉。

“那么,再见。”芙芙笑着挥手。

“嗯,再……”

“崇崇崇——”

一瞬间,金属球炸开,冲出几十根两米长的尖刺,直接变成一颗巨型海胆,将桑榆身体的多处刺穿,其中一根刺穿桑榆的喉咙,鲜血喷涌。

桑榆的身体像一块破布,半挂在金属海胆上,血液顺着尖刺流下去,很快就染红了整只海胆。

芙芙摘下脸上的法宝——人皮面具,下面一张苍白又刻薄的中年女性脸庞,她的喉咙细微蠕动,声音也随之改变,变得阴冷狡诈。

女人看着桑榆的惨状,眼中的寒光在战栗,那是发自内心的愉悦,“你这么轻信陌生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

桑榆喉咙被刺穿,但还没死,她仍试图张嘴,想要吟唱法咒,事实上,她脚下隐约浮现一个直径三十米的金色光阵,涌动出可怕的灵法之力,芙芙也在这个光阵之中。

——糟了!

芙芙大吃一惊。

“刷——”

一道黑影迅速出现在桑榆身后,将染有剧毒的短刀刺穿她的心脏。

“哇……”

桑榆口吐黑血,脚下的法阵瞬间消失。

桑榆的脑袋缓缓垂下,绿眸渐渐放大,变得暗淡,她的生命气息彻底消失。

杀死桑榆的那道黑影是个光头男人,头上全是青发纹身,看起来像无数条细蛇纠缠在一起,一直蔓延到脖子上。

他十分精瘦,满脸的伤疤,左眼是一只红色玻璃球的义眼。

“夜欺,说多少次了,别轻敌。”男人从尸体中抽出匕首。

“这也叫轻敌?换我们早死透了。”叫夜欺的女人翘起嘴角,“夜毒你不懂,我骗人就是为了欣赏他们死前的表情,这才是乐趣。”

“呵。”夜毒冷笑,“我没你这种乐趣。好了,她体内的毒效消失了,干活吧。”

“三步倒果然名不虚传。”夜欺上来,一把揪住桑榆的灰发,将她从“海胆”的尖刺中拔出,鲜血溅到夜欺的脸上,她更愉悦了。

夜毒的“三步倒”,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毒,而是专门针对同类(探索者)的一种诅咒能量,可以依附在武器上,刺入目标体内后,会调动目标自身的能量制造毒素,毒死自已。

因此,越强的探索者一旦中招,反而会越快杀死自已,死亡后毒性会自动消失,非常适合“捕猎”。

夜欺将桑榆的尸体扔到地面,蹲下来好好打量一番,这女人尽管七窍流血,瞳孔涣散,却依然有一种凋零之美。

夜欺眼底的嫉妒开始燃烧,她掏出匕首:“真是一副好皮囊,她的头发和脸我要了。”

蛮荒战皇  被玩坏的江湖  俺们村的花花事  神斧英雄  花都之乱之灰马骑士  今天也没成功和离/首辅大人重生日常  广陵传  蠕动的爱情  花残  迷途红杏  京城太子的淫欲人生  难忘启蒙恩师  舐欲  春的故事  九阳谷之张无忌与雪岭双姝  孟青龙  姐弟直播日常  穿越后的悲惨生活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出轨  

热门小说推荐
汉末任逍遥

汉末任逍遥

汉末任逍遥简介emspemsp关于汉末任逍遥汉末任逍遥没有金手指,平民一个,在风云动荡,铁马金戈的汉末三国,怎么破?任毅表示我虽是平民,但有师父和生死兄弟,有不离不弃的美娇娘,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我被校花逆推后

我被校花逆推后

我被校花逆推后简介emspemsp关于我被校花逆推后明明只想好好修仙,为什么麻烦总是不断...

总裁爹地宠翻天

总裁爹地宠翻天

盛传厉氏的总裁高富帅占了两样,缺的那一‘帅’是因为他太丑,不敢示人。没想到身边多了一个女人后,厉总裁的喜好彻底变了,每天都要牵着小女人的手逛逛街,看看电影,必要时伸手掐断小女人身后的一朵朵的桃花,乐如果您喜欢总裁爹地宠翻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亿万老公晚上见

亿万老公晚上见

亿万老公晚上见简介emspemsp离婚前夕,她把BOSS,吃了,啃了,骂了!离婚当日,BOSS大人把她晾在民政局门口等了一天!你是在报复那天我把你那个了,所以不肯离婚么?她质问。没错,且技术差,待培养。高冷BOSS鄙夷的口吻道。那培养...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穿越后,我靠青楼发家

一个不正经的文案一顿饭的功夫,沐城烟和三个同伴就穿越了。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失散的同伴,这是一个非常难的问题。好在穿越之神会眷顾每一个女主,所以…缺事业,天下掉下一座青楼。缺人手,一个宗门够不够。沐城烟只想好好发展自己的事业,好早日找到自己那些娇弱无力的同伴们,谁知总有其他势力和自己抢资源!终于找到和自己打擂台...

犬科男友

犬科男友

犬科男友简介emspemsp关于犬科男友小狼狗和小奶狗,一个不像话,一个没出息。狼狗篇男孩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的时候,才8岁,男人是风头正盛炙手可热的明星,比他大15岁,穿一件丝绸睡衣。10年后,男孩长成了少年,而父亲,甩掉了这个已经厌倦的男人。那一天,少年拎着书包疯跑出去,满城疯找,第一次给男人主动打电话,发微信。以前满城都是男人的海报,现在满城的人都遗忘了他。终于男人接了他的电话,告诉少年自己正在租住的房子里打包行李,要回老家了。少首发po18nlpo1⒏υip...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