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文学社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2章 到小鬼子领事馆附近踩点(第2页)

不得不说这农家小院的选择真是巧妙,附近几乎没有人家。

这家农家小院独门独户,隐蔽性极强。

在那个为了一袋10斤白面,有些老百姓就可以出卖抗日英雄的时代,选择一个隐秘的隐藏所在是极其重要的。

在那个时代有大量的汉奸为虎作伥。

但同样有不少百姓为了一袋10斤白面,而出卖自己的同胞,人格,国家。

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大量的汉奸前赴后继,就是这样来的。

很少记录这段历史,但不代表它不存在。

我们无法让每一个人的人格高尚起来。

因为很多人生存的理念就是有口饭吃活下去,谁给吃的就为谁卖命。

走出这块区域半小时之后。

路上的行人逐渐多起来。

毕竟沪市是一个国际大都市。

即便小日本占领了这里,并没有实行和金陵一样的大屠杀。

沪市的经济繁荣稳定,对小日本同样很重要。

大量的打工者,做点小生意的贩夫走卒不断涌向市区。

来赚取他们微薄的生活费。

而相对繁荣的沪市为他们提供了这种可能。

特勤小组除荆无恨之外,各自组队。

萧琳依旧和叶飞虎一组,两人都穿的极其普通,甚至衣服有些破旧,让他们看起来更像当地的劳苦人家。

马猴和金曼莎是一组,金曼莎依旧被强制要求穿宽松大套的衣服,以遮住她那傲人的身材。

马猴同样穿着一身有些洗的发白显得破旧的衣服,使他和金曼莎看起来更像贩夫走卒。

当然两个人脸上都戴了人皮面具。

只不过这一次荆无恨拿出的面具效果更好,可以有一些面部表情的变化,几乎让人看不出他们戴有面具。

秦月和朱雀一组。

两人依旧是穿着洗的发白略显陈旧的粗布衣裤。

面具让她们绝美的五官显得极其普通,甚至有些丑陋。

让人提不起兴趣看她们的面容。

由于这农家小院里种的有一些蔬菜。

特勤组的众人找了几个篮子,摘了一些瓜豆白菜小葱之类的带上,仿佛是要到闹市区去贩卖似的。

而狗熊则是独自成一组,背着一个巨大帆布包袱,里面都是武器弹药。

沪市确实是个经济繁荣的地方。

满街的黄包车和汽车显示了这里的经济活力。

狗熊则去二手黄包车行那里买了一辆结实耐用的黄包车。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随即又被要求办了个牌照,交了几块大洋的管理费,当然这些都是小钱。

此次第八特勤组秘密行动,特勤局的黄局长还是给他们批了一笔1000块大洋的活动经费。

解散后,一首海阔天空火遍全网!  李元霸特性,从收甄宓为妹妹开始  沟里人家  曙光战  混沌乾坤诀  换嫁后,大力美人发家致富养崽忙  世子剑下留人!夫人重生来救你了  红楼之谁也不能打扰我的退休生活  东北往事之九零风云  禁区修炼十万年,打造最强家族  离婚后,我开启了游戏人生  天赋无敌的我,一心只想苟活  长生,从养鸡杂役开始  观鹤笔记  剑未配妥人已超凡  傅医生我暗恋你  都市修真之闲鱼想躺平  引她沦陷  这碗软饭我先干为敬  故意纯情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在七零年代

重生在七零年代

三十岁时,丈夫意外不知所踪,她咬紧牙关将一双儿女养大成人成材。辛苦了一辈子,等到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人生时,却一眨眼回到了几十年前这一世,她应该选择怎样的人生?如果您喜欢重生在七零年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补天道

补天道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勉其心志,锻其筋骨,赞其行为,给其金手指,然后看其脸色,任其胡作非为天道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第一高如果您喜欢补天道,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妖血脉

大妖血脉

大荒经记载,上古之时,有伏羲女娲,人首蛇身,是为娲灵一族,是妖中大族。大妖之能,移山填海,呼风唤雨少年身怀大妖血脉,在弱肉强食的修真世界,一步步踏上巅峰!如果您喜欢大妖血脉,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

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

活着又死去,过往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今日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功夫是杀人技。一个人的武林正邪对立,搏斗终生没有力量,即便苟延残喘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活着,只为了能够站在那世界的顶端,看一看那一边的风景!是正是邪又有什么关系!为此堕入邪魔外道,甚至变成以血为食,以怨为力的僵尸,也毫不在乎!僵尸大世界身为一匹独狼,要走就走全职路线!最强辅助,全属性恢复,你怕不怕?最强控制,没让你动,你连眼皮儿都抬不起来。双生武魂,搞得跟谁没有似的!如果您喜欢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

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

S7,曾有巨像天降,皇族殒命,梦碎当场。S8,曾有天神下凡,翻山过海扬威名。S9,曾有凤凰涅槃,齐力同心续神话。S10,传奇正在上演,水手扬帆起航。荀若梦回比赛现场,却发现自己回到了S7成为了一名职业选手。此时正当青春年少,能否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如果您喜欢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