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点文学社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章 我家少年郎(第1页)

北京的七月,热得跟下火似的。

树叶都卷了,青石板的地面冒着烟,打个鸡蛋上去,能他妈熟了。

人热的穿不住衣裳,哈巴狗就算躲在最阴凉的地方,也把舌头耷拉的跟他妈黑白无常似的。

城门口官府的告示,早就被晒得变了色,连字都晒化了,内容根本看不出来是什么。

唯独那醒目的永昌三十二年的落款,还顽固的展露着。

~~

但,这是穷人的世界中的景象。

富人的世界中,热就是夏天该有的风格,越热越是盛夏。

通州运河沿岸,英烈祠正对着的运河,波光粼粼。

清澈的水面上鸭鹅游弋,鱼儿隐约可见。

而在岸上,早年间朝廷重金挪来的参天大树,把夏天的炎热遮挡的严严实实的。

成片成片的绿荫之中,夏日那烫人风经过绿荫的过滤,变得清凉起来。

放眼望去,林间到处是五彩的帐篷,豪华的马车。

顽童嬉闹,骏马悠哉,酒茶飘香。

~

吸溜...

朱高炽坐在马甲上,一口下去半片冰镇西瓜没有了。

嘴皮子翻翻,西瓜子吐在边上的铜盆中。

在咧嘴,一整块西瓜就下肚了。

然后意犹未尽的去拿下一块...

“你都吃了两三块了...”

旁边的躺椅上,朱允熥斜躺着。

他一身圆领宽松的道袍,左手藏在袖子中,放在小腹上。

右手轻轻的摇着折扇,看着朱高炽,满脸是笑。

十五年过去了,他比以前老了很多,原本隐约还能藏住白发的鬓角,现在是显眼的霜白。

朱高炽也显老了,他胖乎乎的脸上带了皱纹,好像也更胖了,而且腿脚不是很好,夏天极其难过,喘的厉害。

历史改变了许多.....

但让朱允熥庆幸的是,他所在乎的人,在乎他的人,都还在!

朱高炽这个历史英年早逝的家伙,还在,还在陪着他!

“天忒热...”

朱高炽终于没去拿冰西瓜,而是端起了凉茶。

“刚吃完凉的,又喝温茶,你那肚子不要了?“

朱允熥又道,“你就不爱爱惜自己的身体?”

“臣这身子好好的呀!”朱高炽大肚子起伏,摊手道,“没病没灾!”

朱允熥瞪他一眼,对边上已经成了红衣太监大总管的王振说道,“给庄亲王拿个凉快的手巾吧,擦擦脸!”

“是!”

王振躬身,亲自投了手巾,双手交给朱高炽。

后者拿过来,对着头脸就是一阵用力的胡撸....

“再过个把月,秋老虎来的时候,老二那边的哈密瓜,香瓜就该送来了!”朱高炽又道,“您说这几年我怎么了,就是喜欢吃甜的....”

大明在这十五年间,终于有了西域。

嫁给铁哥们邬少乾钟采衣落成火  网游之吞噬进化  宇宙级珍稀物种穿书  宇宙级珍稀物种[穿书]  和霍律师打离婚官司,她赢了!  霸总文医生网恋到真霸总  港综,我是风流差佬  身为魅魔却绑定了绿江系统  哪吒奇缘  快穿:在偏执男配心尖肆意撒娇  我的分身戏剧  李青韩梅  空花 (强制 1v1)  暴君,但男妈妈  燕宁左云楼  原神多托雷是我老师  农婿无双  BOSS出逃[无限]  诗伴我前行  闺蜜齐穿书:你腹黑,我白莲!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在七零年代

重生在七零年代

三十岁时,丈夫意外不知所踪,她咬紧牙关将一双儿女养大成人成材。辛苦了一辈子,等到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人生时,却一眨眼回到了几十年前这一世,她应该选择怎样的人生?如果您喜欢重生在七零年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补天道

补天道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勉其心志,锻其筋骨,赞其行为,给其金手指,然后看其脸色,任其胡作非为天道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第一高如果您喜欢补天道,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妖血脉

大妖血脉

大荒经记载,上古之时,有伏羲女娲,人首蛇身,是为娲灵一族,是妖中大族。大妖之能,移山填海,呼风唤雨少年身怀大妖血脉,在弱肉强食的修真世界,一步步踏上巅峰!如果您喜欢大妖血脉,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

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

活着又死去,过往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今日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功夫是杀人技。一个人的武林正邪对立,搏斗终生没有力量,即便苟延残喘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活着,只为了能够站在那世界的顶端,看一看那一边的风景!是正是邪又有什么关系!为此堕入邪魔外道,甚至变成以血为食,以怨为力的僵尸,也毫不在乎!僵尸大世界身为一匹独狼,要走就走全职路线!最强辅助,全属性恢复,你怕不怕?最强控制,没让你动,你连眼皮儿都抬不起来。双生武魂,搞得跟谁没有似的!如果您喜欢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

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

S7,曾有巨像天降,皇族殒命,梦碎当场。S8,曾有天神下凡,翻山过海扬威名。S9,曾有凤凰涅槃,齐力同心续神话。S10,传奇正在上演,水手扬帆起航。荀若梦回比赛现场,却发现自己回到了S7成为了一名职业选手。此时正当青春年少,能否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如果您喜欢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洪荒之瘟疫漫天

洪荒之瘟疫漫天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