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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她的过去一(第1页)

胡一一身上穿着林越之给的白色长袖卫衣,腿上是自己意外夹带的运动小短裤,衣服很长,只露出一点裤子边边。林越之眸色深了深,这小腿,嫩生生的。

“谢谢你的衣服,我刚刚看到箱子里有这个裤子就套上了,你的裤子,太大了。刚刚还顺便洗了个澡,所以有点久。”胡一一尴尬地解释,打死也不能承认自己是因为穿不上林越之的裤子,自己的裤子又太短才想着洗个澡,又磨蹭了好一会儿才下楼。林越之很贴心地给了一套外衣和一套睡衣,穿睡衣实在不好意思,只能套了个卫衣。

“过来吧,晚上什么都没吃,家里也没什么吃的了,给你下了碗面条。”林越之放下手机,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客厅就剩下一盏欧式的落地灯,是很温馨的暖黄色,林越之坐在铺着厚厚羊绒地毯的地上,靠在看上去很软的沙发上,他也换了身衣服,白色的休闲装,客厅打着舒适的暖气,看见小姑娘穿着短裤,还回过头把沙发上的毯子拿了过来,大理石桌面上摆着一碗热腾腾的番茄鸡蛋面,原本大理石墙面前落下了电影幕布,正处在准备播放的界面,一切都准备就绪。

“谢谢你!”胡一一想,真好。是真的很好,就像自己有了家人一样。

胡一一的面条快吃的时候,林越之从酒柜处取了醒酒器,里面是方才便已盛好的红酒,又从橱柜里取了两个高脚杯,晶莹剔透的,胡一一觉得那一定很贵。

“我们越之,从小就生活得很好吧?”胡一一抿了口红酒,嗯,真好喝,比以前自己喝过的都好喝。“物质上。”

“嗯,很富足。”林越之很诧异,他以为胡一一不会主动提起这个。

“打从记事起,我就知道,我是个女孩子。”胡一一转头看了眼林越之,轻轻把头靠在了那个看上去很可靠的肩膀上。林越之挪了挪,让胡一一靠的舒服些。安静了好一会儿,林越之没有问,胡一一也没有说话,一个在整理思路,另一个在让对方整理思路。

“s市是一个,重男轻女很严重的城市吧。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事情,是我妈妈对我说,你要叫我姨妈。我父母都不喜欢我,这个我一直都知道。我从出生,就被抱到了外婆家,没有喝过一口母乳,四岁我才知道那个一个月来一次的女人,是我的母亲。外婆和姨妈住在一起,姨妈家有一个大我一岁的表哥,我没有真正意义上地上过幼儿园,都是跟表哥一起,在村里的幼儿园呆着。那个时候我问过外婆,别人都有爸爸妈妈,那我怎么没有,有天我对着姨妈叫了一句,妈妈。姨妈愣住了,然后摸摸头对我说了句好孩子。”

“四岁那年,那个城里来的光鲜亮丽的姨妈抱着个小孩子,外婆很开心,给那个小孩子的襁褓里放了个长命锁。姨妈却没有说话,只是递了个红包。那天晚上我问外婆,阿嬷,你也有给我那个项链吗?外婆没说话,让我快睡觉。第二天,我听见姨妈和城里的姨妈在吵架,大概就是说我叫了姨妈‘妈妈’,这样对小孩子不好。城里的姨妈说等要上小学再说吧,到时候想想办法接回去上学,后来我听明白了,那个城里的姨妈是我的母亲,那个城里姨妈抱着的小孩儿是我的弟弟。”

“后来五岁的时候要上小学了,我被接回城里,我以为我母亲想通了,让我叫她妈妈。我和他们住在一起很开心,真的很开心,而且我回城里的那天,我的外婆还给了我一只长命锁,比那个小孩儿的要漂亮,我认为。只不过,那个时候有多开心,后来就有多绝望。”

“每天都要拖地洗碗擦桌子倒垃圾洗弟弟的衣服收衣服叠衣服,你能想到的所有家务,都是我一个人在做,拖地要用消毒片泡的水,如果不做的话会挨打。你看我的手。”胡一一举起自己的双手,五指张开,林越之错愕地发现,没有一个手指头是笔直生长的!全都畸形怪异,指节粗大。“很丑吧,以前我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他拒绝我的方式是在班里贴了一张我的手和鸡爪子放在一起的图。”

“刚上小学的时候,在班里我是个怪物。鞋子是哥哥穿了退下来的,书包是村里的小店买的,文具只有一支中华牌铅笔和一块橡皮擦,我不会梳头发,别人一会儿麻花一会儿丸子头一会儿双马尾,我永远都是胡乱绑在脑后的马尾。我们的校服有可爱的小短裙,真的很好看,枣红色的,里面还连着个小底裤。我只穿过一次,受不了同学们打量的眼光。我的腿上都是疤痕,竹子抽的,衣架打的,拖鞋扇的,很丑。那次是因为老师强制要求,好像是班里有个什么活动,要统一服装。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穿过短裙。我在班上一直都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放学一起去订了牛奶的地方喝一杯牛奶,然后去家教园写作业玩游戏等父母来接。我问过我母亲,可不可以给我办一张牛奶的卡,我也很想和别的小女孩儿一样一起站在那里排队取牛奶,听她们说漂亮的裙子和新奇的文具。”

“你猜我母亲说什么?你肯定猜不到,你大概都没有想过还有到五岁还没喝过一口牛奶的小朋友吧。”

胡一一身上穿着林越之给的白色长袖卫衣,腿上是自己意外夹带的运动小短裤,衣服很长,只露出一点裤子边边。林越之眸色深了深,这小腿,嫩生生的。

“谢谢你的衣服,我刚刚看到箱子里有这个裤子就套上了,你的裤子,太大了。刚刚还顺便洗了个澡,所以有点久。”胡一一尴尬地解释,打死也不能承认自己是因为穿不上林越之的裤子,自己的裤子又太短才想着洗个澡,又磨蹭了好一会儿才下楼。林越之很贴心地给了一套外衣和一套睡衣,穿睡衣实在不好意思,只能套了个卫衣。

“过来吧,晚上什么都没吃,家里也没什么吃的了,给你下了碗面条。”林越之放下手机,拍了拍身边的位置。客厅就剩下一盏欧式的落地灯,是很温馨的暖黄色,林越之坐在铺着厚厚羊绒地毯的地上,靠在看上去很软的沙发上,他也换了身衣服,白色的休闲装,客厅打着舒适的暖气,看见小姑娘穿着短裤,还回过头把沙发上的毯子拿了过来,大理石桌面上摆着一碗热腾腾的番茄鸡蛋面,原本大理石墙面前落下了电影幕布,正处在准备播放的界面,一切都准备就绪。

“谢谢你!”胡一一想,真好。是真的很好,就像自己有了家人一样。

胡一一的面条快吃的时候,林越之从酒柜处取了醒酒器,里面是方才便已盛好的红酒,又从橱柜里取了两个高脚杯,晶莹剔透的,胡一一觉得那一定很贵。

“我们越之,从小就生活得很好吧?”胡一一抿了口红酒,嗯,真好喝,比以前自己喝过的都好喝。“物质上。”

“嗯,很富足。”林越之很诧异,他以为胡一一不会主动提起这个。

“打从记事起,我就知道,我是个女孩子。”胡一一转头看了眼林越之,轻轻把头靠在了那个看上去很可靠的肩膀上。林越之挪了挪,让胡一一靠的舒服些。安静了好一会儿,林越之没有问,胡一一也没有说话,一个在整理思路,另一个在让对方整理思路。

“s市是一个,重男轻女很严重的城市吧。我第一次知道这个事情,是我妈妈对我说,你要叫我姨妈。我父母都不喜欢我,这个我一直都知道。我从出生,就被抱到了外婆家,没有喝过一口母乳,四岁我才知道那个一个月来一次的女人,是我的母亲。外婆和姨妈住在一起,姨妈家有一个大我一岁的表哥,我没有真正意义上地上过幼儿园,都是跟表哥一起,在村里的幼儿园呆着。那个时候我问过外婆,别人都有爸爸妈妈,那我怎么没有,有天我对着姨妈叫了一句,妈妈。姨妈愣住了,然后摸摸头对我说了句好孩子。”

“四岁那年,那个城里来的光鲜亮丽的姨妈抱着个小孩子,外婆很开心,给那个小孩子的襁褓里放了个长命锁。姨妈却没有说话,只是递了个红包。那天晚上我问外婆,阿嬷,你也有给我那个项链吗?外婆没说话,让我快睡觉。第二天,我听见姨妈和城里的姨妈在吵架,大概就是说我叫了姨妈‘妈妈’,这样对小孩子不好。城里的姨妈说等要上小学再说吧,到时候想想办法接回去上学,后来我听明白了,那个城里的姨妈是我的母亲,那个城里姨妈抱着的小孩儿是我的弟弟。”

“后来五岁的时候要上小学了,我被接回城里,我以为我母亲想通了,让我叫她妈妈。我和他们住在一起很开心,真的很开心,而且我回城里的那天,我的外婆还给了我一只长命锁,比那个小孩儿的要漂亮,我认为。只不过,那个时候有多开心,后来就有多绝望。”

“每天都要拖地洗碗擦桌子倒垃圾洗弟弟的衣服收衣服叠衣服,你能想到的所有家务,都是我一个人在做,拖地要用消毒片泡的水,如果不做的话会挨打。你看我的手。”胡一一举起自己的双手,五指张开,林越之错愕地发现,没有一个手指头是笔直生长的!全都畸形怪异,指节粗大。“很丑吧,以前我喜欢过一个男孩子,他拒绝我的方式是在班里贴了一张我的手和鸡爪子放在一起的图。”

“刚上小学的时候,在班里我是个怪物。鞋子是哥哥穿了退下来的,书包是村里的小店买的,文具只有一支中华牌铅笔和一块橡皮擦,我不会梳头发,别人一会儿麻花一会儿丸子头一会儿双马尾,我永远都是胡乱绑在脑后的马尾。我们的校服有可爱的小短裙,真的很好看,枣红色的,里面还连着个小底裤。我只穿过一次,受不了同学们打量的眼光。我的腿上都是疤痕,竹子抽的,衣架打的,拖鞋扇的,很丑。那次是因为老师强制要求,好像是班里有个什么活动,要统一服装。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穿过短裙。我在班上一直都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小孩子的世界很简单,放学一起去订了牛奶的地方喝一杯牛奶,然后去家教园写作业玩游戏等父母来接。我问过我母亲,可不可以给我办一张牛奶的卡,我也很想和别的小女孩儿一样一起站在那里排队取牛奶,听她们说漂亮的裙子和新奇的文具。”

“你猜我母亲说什么?你肯定猜不到,你大概都没有想过还有到五岁还没喝过一口牛奶的小朋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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