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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节 伱争我夺(第2页)

心胸开阔比天大。

胆小的喝了上战场,

勇猛冲锋把敌杀。

......

喝了这酒好处多,

这样美酒藏地缺,

这是大王御用酒,

这是愁人舒心酒。

这是催人歌舞酒,

......

长长的歌曲唱完之后,就是在‘白央’(藏族胡琴)伴奏下的‘蕃谐羌’(即芒康弦子舞),再来又就赛马射箭,刘仲路上看过一回了,这回怎么也比不上邦达草原赛马会的水准。他没有了兴致,阿奴不知道去哪了,罗桑也在焦急得东张西望。

他看见索朗旺堆跑进来,对着罗桑耳边说了几句。罗桑站起来,跟齐美说了些什么,就大步走了。刘仲想跟出去,被沈青娘按在座位上:“别失礼了。”

一群头人正对刘仲感兴趣,中原的汉人王子对他们而言是个高贵的存在。看着齐美神气活现的样子,一干头人议论纷纷。

“真的是中原汉人的王子?哪有王子会来这里?”

“没见识,公主可以嫁给我们的赞普,为什么王子不能来?”

穷布头人眯着小眼怀疑道:“真是王子?你这个山鸡窝里也会有凤凰来?”

齐美吹胡子瞪眼睛:“什么山鸡窝,我的祖先是豹子的兄弟,再说,中原的皇帝是龙的子孙。”

他炫耀的拿出刘仲送给他的礼物:“这么大这么美的珍珠你们可见过?”那颗珠子比龙眼还大,浑圆光洁,散发着七彩的虹光,众位头人看的直了眼。正是刘仲送给阿奴的那颗。沈谦逃难,没有敢带‘会子’(汇票),铜钱金银太重,只好统统换成珠宝,只是那些珠宝都比不上这颗珍珠。阿奴见了,怕齐美等人看不上,把它还给刘仲,要他拿给祖父齐美头人做见面礼。显然很成功,刘仲的待遇比阿奴好的多。

齐美吹嘘:“这是南海的贡品,整个汉人皇宫里也只有这么一颗,比它大的或许有,比它好的就是拉萨王也未必见过。”

头人们嘤嘤嗡嗡的议论。

穷布嘿嘿笑两声:“脸上那道疤跟虫子似的,哪有王子长成这样?”

齐美反驳:“没见识,他那是救人时受的伤,哪个勇士的伤疤不值得夸耀,只有懦夫才会嘲笑他。”

众人的注意力又刘仲救人吸引过去,云丹连忙讲起来,他讲了好几回了,轻车熟路,有心让刘仲摆脱窘境,于是又绘声绘色地加入了感情,人们听得惊叹连连,看向刘仲的眼神热烈无比。

穷布恼得满脸涨得通红,信了刘仲的王子身份,想起临出门时老婆的交代,又把火气压下去,重新挑起话题:“我只有一个女儿,人说‘选择骏马要用眼睛,选择妻子要用耳朵’,她的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动听,配王子刚刚好。”有了中原王室的血统,以后出门都可以横着走,那些拉萨王,山南王什么的也不敢看不起他,搞不好可以平起平坐。他们这些头人跟有着赞普血统的吐蕃王室后人比都要低一等。

“真是王子,你那女儿哪里配的上。。。”半句话吞在肚子没有说出来,穷布的女儿那张脸像是摔进了沙子堆的柿子饼。

众位头人回过味来,一个老头人插话进来:“我有一个孙女也不差,才九岁,两人年岁相当。。。。。”

“我的女儿,像是一朵会走路的花,。。。。。”

“我的侄女。。。”

。。。。。。

齐美惬意地看着头人们像是饿狗看见一块肉骨头一样争抢不休。

最后矛头转到他身上,众人一致说道:“说吧,要怎样?”俨然要瓜分刘仲的架势。

齐美慢吞吞的说:“不如问问王子殿下的意思。”

“对,对。”一干头人把炮火转向刘仲。

可怜刘仲被各种口音的吐蕃头人围住,话只能听得半懂,他终究还是个孩子,奇怪道:“你们家的小姐要干什么?”

穷布仗着个大,挤开前面的一个老头人,抢着说道:“只要你娶了我的女儿,领地财产都是你的。”

他的口音和洛隆的发音最近,刘仲听懂了,窘的满脸通红。他难得聪明了一回,指着沈嘉木推脱道:“我们中原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是我的舅舅,你们问他。”

沈嘉木一直跟阿波在聊天,见状疑惑,问明白阿波后,觉得为难了,当然是不能娶,不要说阿仲才十岁,就是成年了,也不能娶个不知所谓的蛮女啊。

可是众位头人的热情实在难以招架,他想来想去只好说:“阿仲已经订过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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