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萧应龙走后,妈妈我俩又在程叔叔家住了几天,经常会有人给程叔叔打电话请他去帮忙看事,程叔叔很忙,一离开就是几天。
妈妈那几天带着我坐公交车在县城里看了很多房子。
最后选了一处这县城里挺有名的实验小学对面的一套位于一楼的二手房。
装修好的,还带少量家具,也是三室的,门口还有一片原房东留下的小菜园。
这几天我和妈妈看过的那么多套房子,就这套让妈妈我俩都相对满意。
主要是不用怎么费事,买了直接就能住。
而且那片小菜园,让我很有之前在老龙村小院时的感觉。
妈妈在跟原房东讨价还价半天后,最终花了六万块钱买下了这套房子。
然后又在对面的学校旁边盘下了两间小门面,找人将两间小门店打通,变成了一间面积大点的铺子,在程叔叔的帮助下还办了营业执照,开了一家便利店。
在小学新生报名的当口,妈妈我俩的生活总算稳定了下来步入了正轨。
便利店在小学旁,开学前那几天,店里生意好的不得了,妈妈经常忙的晕头转向,根本顾不上我。
我知道妈妈也都是为了生活,可我一个人,以前在老龙村时还傻着,哪怕时常被人嘲笑,一个人坐在小卖部门口学吹泡泡糖倒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开心。
可现在的我不同了,我竟时常会感到孤独,莫名的就很怀念前一段在程叔叔家住的那段时光。
我很想念萧应龙。
他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唯一一个不嫌弃我还愿意和我玩的同龄小伙伴。
可惜,他走了,以后大概率也不会再回这小县城了。
幸好,还有霸天虎陪在我身边。
可霸天虎毕竟只是一条小狗而已,它不会说话,我每次跟它说我想龙龙了的时候,它也只会对着我叫两声“汪汪”。
学校开学后,我正式成为了一名一年级二班的小学生。
让我意外的是,在我们班,我竟然还遇到了两个以前认识的熟人。
老龙村村长家的儿子龙大成和我二伯家的龙文丽,他俩竟然也来县城上小学了!
好巧不巧的是,我们还都被分到了一个班!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龙大成的姑父就在我们这学校里教书。
而我二伯母,也就是龙文丽的妈妈,她跟龙大成的姑姑关系挺好的。
龙大成和龙文丽他俩能到县城上学,是走了龙大成的姑父的关系。
龙大成寄住在了他的姑姑家。
而龙文丽的妈妈为了照顾龙文丽,也特意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暂时在县城里安了家。
每个周末,龙大成的爸爸都会开着那辆不算很新的昌河面包车来回在老龙村和县城之间往返来接送龙大成。
自从师父成仙后,我再没有梦到过他老人家。
程叔叔倒是偶尔会抽空来看看我,教我一些修行的法门,时不时还会带给我一些萧应龙的消息。
我经常会在电视上看到萧应龙家的产品的广告,我家的便利店里妈妈进货也进的有龙龙家的速冻产品,一直卖的挺不错挺受欢迎的。
龙文丽一如既往的不喜欢我,在学校里也是一样。
不过我不傻了,而她额头上的胎记却还在。
野狗(姐弟骨科H) 穿梭两界做无敌神豪 霸总的金贵女明星 叶佳期乔爷 诱哄!阴鸷少年不经撩 病弱雄虫徒手碎钢甲 龙翼信使:从红警开始 红楼恩孝侯 摘月(糙汉文)1V1高H NBA控卫之神 一无所知(纯百) 美利坚名利双收 洋娃娃 战婿归来 开局一首十年打穿娱乐圈 洪荒:我人族圣师,开局创建武道 战龙归来 家父曹操,字孟德 网游:开局唯一神级劝降! 特种兵的心尖宠
三十岁时,丈夫意外不知所踪,她咬紧牙关将一双儿女养大成人成材。辛苦了一辈子,等到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人生时,却一眨眼回到了几十年前这一世,她应该选择怎样的人生?如果您喜欢重生在七零年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勉其心志,锻其筋骨,赞其行为,给其金手指,然后看其脸色,任其胡作非为天道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第一高如果您喜欢补天道,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荒经记载,上古之时,有伏羲女娲,人首蛇身,是为娲灵一族,是妖中大族。大妖之能,移山填海,呼风唤雨少年身怀大妖血脉,在弱肉强食的修真世界,一步步踏上巅峰!如果您喜欢大妖血脉,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活着又死去,过往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今日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功夫是杀人技。一个人的武林正邪对立,搏斗终生没有力量,即便苟延残喘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活着,只为了能够站在那世界的顶端,看一看那一边的风景!是正是邪又有什么关系!为此堕入邪魔外道,甚至变成以血为食,以怨为力的僵尸,也毫不在乎!僵尸大世界身为一匹独狼,要走就走全职路线!最强辅助,全属性恢复,你怕不怕?最强控制,没让你动,你连眼皮儿都抬不起来。双生武魂,搞得跟谁没有似的!如果您喜欢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S7,曾有巨像天降,皇族殒命,梦碎当场。S8,曾有天神下凡,翻山过海扬威名。S9,曾有凤凰涅槃,齐力同心续神话。S10,传奇正在上演,水手扬帆起航。荀若梦回比赛现场,却发现自己回到了S7成为了一名职业选手。此时正当青春年少,能否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如果您喜欢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