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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云盯着照片里的“我”“爱”“你”三个字看了许久,确认它们和告白信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最后简短回道:“没什么。”
沈乙立刻答复:“这几天没有行程,你在家要好好吃饭、准时喝药。”
沈暮云:“嗯。”
第二个回他的人是梁和玉。
两人认识多年,梁和玉说话毫不客气,直接回了三个问号:“???”
紧接着还有一句:“又出现奇思妙想了?上次心理医生不是说你好转了吗?”
之后等了几分钟,见沈暮云没回复,于是梁和玉诚实地发送了照片。
梁和玉虽然学金融出身,但他是绘画和书法爱好者,小时候常跟沈暮云一起上兴趣班,所以答案被他用蓝色的颜料笔直接写在画布上:
“没有人不爱你的画,我也一样。”
梁和玉的字写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笔划大开大合,颇有名家风范,甚至可以直接裱起来拿去卖钱。
他的回答里同样有“我”“爱”“你”三个字,但很显然——和告白信完全不同。
发完照片,梁和玉又道:“满意了吧?”
确认字迹不属于自己的多年好友,沈暮云稍稍松了口气,没有过多解释什么,回道:“你的字又精进了。”
第三个回他的人是沈甲。
和前面两位不同,沈甲直接把答案写在了掌心里。
他的字迹沈暮云也见过,跟他的人一样温文尔雅、隽秀整齐,因为写在皮肤上的原因,更显得没有棱角。
他写的是:“我当然爱惨了你的画,云云,送我一幅?”
看到这张笔迹的刹那,沈暮云的心跳漏了一拍,直觉似乎有了触动。他立刻把图片点开,放到最大,再用另一个手机打开告白信的照片,彼此对照着,一笔一划极认真地鉴定。
可惜,看得越久,失望感便越强。
不是沈甲。
沈甲的字太规整,而告白信的字过于野蛮,两者之间的差别甚至比沈乙的还要大。
最初的触动……或许是因为皮肤质感的原因。
沈暮云不愉快地抿起唇,切回聊天记录,回沈甲:“好,我送你一幅,下次复查的时候带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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