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好意思大家,前面写错了,叶希芸带的是女孩子,原书女主——陈新月,已经修改过来,怕大家看不见,在这里说明一下)
“袅袅,好久不见!”叶希芸向江袅袅伸出手,“友好”地打招呼。
似乎是知道秦威和胡毓秀两人的疑惑,叶希芸扭头向着两人解释道,“我和袅袅是大学同班同学。”
看着两人恍然大悟的表情,叶希芸很得意。
她就是故意的!
她在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和江袅袅捆绑在一起,这样就能借着江袅袅现在的热度,让大家把自己和江袅袅对比起来。
江袅袅年纪轻轻就生了小孩,但是同样名校毕业的她却一心扑在事业上。
江袅袅照顾孩子不上心,随随便便,但是她照顾自己还是孩子的表妹,尽心尽力,事事周到。
江袅袅毕业多年,没有代表作,全在跑龙套,但是她已经小有名气,比江袅袅强了不知道多少倍。
这样下来,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谁更胜一筹!而网友对江袅袅和江亦安的喜爱,全都会转移到自己和表妹身上!
只是看着眼前完全素颜的江袅袅,叶希芸心态有些崩。
到底是年轻,江袅袅的皮肤比她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而且江袅袅也是完全的天生丽质。
当年学校评选校花时候,她精心画了最好的妆容,又花了大价钱拉票,这才勉强胜过了江袅袅一张模糊的偷拍照。
后来,她才知道,江袅袅完全都不知道学校有这个活动,是被校友偷偷报名的。
让她感觉自己费尽心机得来的一切,江袅袅完全不在乎!
着实可气可狠!
不过没关系,自己这次会像校花评选那样,再次把江袅袅踩在脚下!
而江袅袅看着叶希芸逐渐扭曲的嘴脸,自然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
世界上总有那么多人,无论干什么都见不得别人好,叶希芸就是这种人。
不过江袅袅并没有太关注叶希芸的小动作,她此时完全被叶希芸带的小孩吸引了全部的注意。
这孩子跟原书中的女主名字一模一样!
虽然江袅袅不知道原书中的女主到底长什么样子,但她不会天真的以为这只是一个巧合。
原书的男女主也是娱乐圈的人,面前这孩子一定就是她!
江袅袅第一次有了恐惧的情绪。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她一直在努力地修复和孩子江亦安的关系,到现在他们之间应该已经没有了间隙。
而王筱柔这个背后黑手也被打压地不成气候,只要等她查清了王筱柔背后的关系,王筱柔完全不足为惧。
虽然到现在论坛那人什么也没查到,但这只是早晚的事情。
她也和爷爷解开了误会,回到了家里。
所有的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她就要在娱乐圈大展拳脚,实现自己的影后视后梦。
现在却突然见到了这个原书中的女主角,这个造成小亦安和原身悲惨结局的关键人物。
她不由地怀疑起自己一直以来所做的一切。
这些努力都是徒劳的,自己永远也躲不开原书剧情的枷锁。。
穿越六零:养娃创业走上人生巅峰 穿越远古我努力发展副业 英灵祭:全面战争 换亲赚翻了!我嫁病秧子得诰命 七零,我的女王大大 民国之幻蝶 青梅剑仙:开局百鬼噬身 重生1987,雷布斯缔造科技 开局与女尸同床,我是大宋守夜人 民间传说故事会 抛弃男主后,我被强制爱了 剑祖,道尊,斩天仙 乡村极品傻医 全员重生后,反派闺女靠卖萌续命 凡尘梦起 仙途漫漫,不问归期 心妖师 穿越必备:白话明季北略那点事 重生灾年挺孕肚,不慌!娘有神器 黑暗之下:废土世界的危机
三十岁时,丈夫意外不知所踪,她咬紧牙关将一双儿女养大成人成材。辛苦了一辈子,等到终于可以好好享受人生时,却一眨眼回到了几十年前这一世,她应该选择怎样的人生?如果您喜欢重生在七零年代,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勉其心志,锻其筋骨,赞其行为,给其金手指,然后看其脸色,任其胡作非为天道你好,我就是你要找的第一高如果您喜欢补天道,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大荒经记载,上古之时,有伏羲女娲,人首蛇身,是为娲灵一族,是妖中大族。大妖之能,移山填海,呼风唤雨少年身怀大妖血脉,在弱肉强食的修真世界,一步步踏上巅峰!如果您喜欢大妖血脉,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活着又死去,过往的一切都毫无意义!今日既分高下,也决生死!功夫是杀人技。一个人的武林正邪对立,搏斗终生没有力量,即便苟延残喘下去,也毫无意义。我活着,只为了能够站在那世界的顶端,看一看那一边的风景!是正是邪又有什么关系!为此堕入邪魔外道,甚至变成以血为食,以怨为力的僵尸,也毫不在乎!僵尸大世界身为一匹独狼,要走就走全职路线!最强辅助,全属性恢复,你怕不怕?最强控制,没让你动,你连眼皮儿都抬不起来。双生武魂,搞得跟谁没有似的!如果您喜欢从一个人的武林开始真祖之旅,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S7,曾有巨像天降,皇族殒命,梦碎当场。S8,曾有天神下凡,翻山过海扬威名。S9,曾有凤凰涅槃,齐力同心续神话。S10,传奇正在上演,水手扬帆起航。荀若梦回比赛现场,却发现自己回到了S7成为了一名职业选手。此时正当青春年少,能否书写属于自己的传奇之路。如果您喜欢有请下一位天才中单,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