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是星君非常踊跃的心情,他们非常喜欢紫云,这是真的,因为她能为众生找到他们应该去做的事情,就像紫云说果克星小伙子的,如果他体力劳动不行,干不了重体力活儿,他的文化不高,学历又不够,既考不上高校,也写不出完整的公式来,但是所有这些都不要紧,按星君的智慧,他还可以成就大才,就是比庄子的活千年的逍遥之树更伟大和更了不起的人物,这人物,是真人物。
不是这个世界肤浅的小才。
紫云心想,他不该小看了自己,既然体力和脑力劳动他都不行,那么这个人为什么不做大用呢?
就像那庄子之树,是锯做烧柴还是做栋梁的木板都不行的话,那就修千年的神仙吧!这真是把人做了最大的功用和用处的,能看到这个的只有紫云他们,星君在旁边高兴极了,因为他的想法跟紫云是一样的,既然做不了小事,那何不做大事呢?
所以果克星小伙子要迅速转过弯来,他的无论是侥幸心理还是投机心理,其实都是一样的,就是万一他被发掘出来呢?那发掘他的人也是紫云和星君他们,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这个能力,能找到人与众生存在的终极价值和意义。
就是白日飞升。
所以紫云他们专注在这个白日飞升上面,这个做好了,不用这个世界的身体,也不用像果克星人一样换身体这么麻烦,就能直接用最高级的量子态的身体了。
但是这个,很要求人去达到星君他们的最高道德标准,所有的一切都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就是要专注于帮众生和人类的量子飞升。这个量子飞升才是科学的终极。
所以他得要想明白,在什么情况底下,他才能真正想明白,就算是帮过路的人免费修车,他也是不吃亏的,就算是吃亏,他反而能因此得到更好的东西,因为所有的秘诀都是建立在想通了这一点的基础之上的,这也包括了古代张良给神仙爷爷捡鞋子的经历和故事,
他给神仙爷爷捡鞋子,神仙爷爷反而生气骂他,他还是忍耐着,也不回嘴,只是恭顺的再给老人家穿上,黄石公捶打了他几下,看这小伙子确实不错,就把几部兵书传授给他了,
而紫云他们居然照猫画虎,还真的引来了姜太公,并且得到了直钩之上的兵法传承。所以这些都是跟道德水准有关系的,如果是庞涓之流,是无缘于任何兵书谋略的。因为他们得到了兵法之后,就是剜去孙膑膝盖,这样从一开始就不该传给他们,免得他们变成了人间的祸害。
紫云他们的最高道德水准是建立在传统的慈悲心和菩提心的基础之上的,因为这个还要求你能够及时分享最好的东西出去,就是人思维的进步与发展,
所以最终是这个胜出了,他也胜出了一切的意义与价值。
如果果克星人给人的直接就是他们整个星球的发展史,他们不要那么斤斤计较曾经是花了天文数字的金钱才研究出他们的现在的东西,而是及时的传布出去,那么他们早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而且在分享的过程当中,他们也可以清晰的知道人类的智慧,并不像他们所想像的那样,人类只是专注于战争和斗争,他们把研究这个的精力用于研究神仙,他们早就脱离那愚昧的苦海了。
所以更高的星系,他们注重的反而是果克星人不注重的东西。
所以果克星人,也要十分重视起星君的智慧来。
要像紫云他们一样才是好的。
喜欢云上玄墨请大家收藏:()云上玄墨
寻光缘 综影视:祖龙杀疯了,我负责躺赢 盘龙 包公探案 放学等我 晴雨计 雪中悍刀行 盗墓笔记 妻子被刨腹取子,十万将士归来! 重生从1993开始 流放,神医小娇妻救了国公府满门 操控祖宗,从大秦开始创不朽世家 离婚后,我继承了游戏里的财产 华娱之上 疯了吧!这小子连国家的钱都敢赚 江与溪同归麒麟美人骨 异界:魔王降临 斗破苍穹 1983:从分田到户开始 慌!把前夫扔给白月光后,他疯了
嗯?我叫萧炎?这是斗气大陆?此萧炎非彼萧炎的萧炎低下头,注视着脖子上戴着的黑色戒指,陷入沉思。如果您喜欢人在斗破,成为萧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滴墨城殇简介emspemsp故人,往事,记忆,流年,每当这一串串有关时间的词语不经意出现在眼前时,心便有种酥麻麻的感觉,说不出,到不明的伤感像一阵突如其来的寒风,卷走心底仅存的温明,空荡荡的心房需要汲取过往的一丝温暖...
一个卑微懦弱的乡村80后,在现实的裹挟下身不由己茫然前行,有眼泪有欣慰,有残酷也有温情。本书分为三大部分前部为乡村童年,中部为初中至大学,后部为职场争斗,从6岁到36岁,讲述了30年间,在这个风云变幻日新月异的时代间隙里,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却大学白读的普通大众,在经受了无数好与恶坏与善的冲击下,不断刷新对人...
重生全民女神简介emspemsp关于重生全民女神重生全民女神慕夫人她福星高照新文已发,欢迎阅读!夏星辰重生后,从一个胖子逆袭,铸造了盛世美颜,更从金牌经纪人转行去做了明星,本以为她会成就娱乐圈励志传奇,可遇见了那个男...
婚情蜜爱宋太太,有点甜简介emspemsp新婚之夜,丈夫甩下离婚协议书,顾清许被逼产子,怎料胎儿被残忍摔死。丧子之痛未了,小三入住婚房,陷害她锒铛入狱。五年后,顾清许出狱归来,浴火重生,她步步反击,开启虐渣之路。一时复仇一时爽,一直复仇...
再见傅司宸,小白兔直接扑进了他的怀中。傅司宸第一次觉得,一个姑娘的腰竟然可以那么细,那么软,这么熟悉。前世,她被傅司宸娇养了五年,一直到她认为自己逃离魔爪,才发现这男人如此爱她,愿意抱着她的尸体与他的仇人同归于尽这一世她不想别的,只想要好好的跟他在一起。哪里知道相遇的太早,这男人还不上道。宸哥儿,你抱抱我,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