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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住下了(第1页)

面对这样的美食,自然是大快朵颐才是。不然,那是对食物的浪费。对神的亵渎,毕竟在这样的天气里,有一口吃的多么难得,有一口热的食物吃起来,就是更难得了。

秃鹰部落里可没有一个林清儿,吃食自然也是不将就。大家吃东西一年四季都是茹毛饮血的。吃生肉喝冷水,哪里吃过这样的人间美味。简直是刷新了他们对食物的认知。还真别说,吃这这些热喷喷的美食。又烤着碳火,后背都开始出汗了。感觉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好吃!”秃鹰部落的勇士们都忍不住赞叹了一句。就是有些的辣了!而羊骨头汤来的就特别的是时候。滋补又美味。喝的人简直飘飘欲仙。左手右手抓了这个又捡起另一个菜肴,胡吃海塞个不停。

而高山部落的人就不一样了,虽然男人们还是喜欢用手吃,不过夹水煮鱼的时候,还是用了筷子,“你们吃鱼仔细一些。这里面有小的骨头,卡住了会很难受的。”森林将鱼片放在碗里,熟练的挑出鱼刺,他们对于吃鱼,已经是驾轻就熟分外的在行了。

腊肉其实林清儿吃起来,味道还有一些浅,不过因为是蒸出来的,保留了最大的味道在上面,再加上这个时代本身还没有发现盐,所以他们的饮食也算比较清淡。

达鲁将鱼肚子上的刺挑了,夹到了林清儿的碗里,有些隔的远的菜,他也是一一给林清儿夹过来。和对面秃鹰部落的勇士们狼吞虎咽的形象不同。高山部落的人吃相可是好了太多了。这一幕也是让林清儿很是的满意。虽然餐桌礼仪还远远达不到要求,但是也算是初见成效。毕竟当初林清儿第一次给他们做饭的时候,达鲁还因为心急,从火坑里捞肉出来吃,而差点把手给烫到了,如今嘛,吃相尚可,绅士的品格。也还是培养的不错。

菜可口,林清儿将饭食端上来,给勇士们一人盛了一碗,这饭里面蒸了芋头在里面,还放了一些野猪油和油渣在里面。又撒了一些五倍子果实,清香四溢,哪怕是白饭也是能吃上一大碗的。

吃过饭,林清儿去清点秃鹰部落带来的礼物去了。白露和秋叶婶子几人收拾餐桌还有打扫屋子,本来森林族长是准备带领阿星和阿月他们一行人逛一下高山部落的。

阿月有些尴尬而又脸红的说到:“这顿饭吃的我实在是太撑了。从来都没有这么胃口大开过。这会似乎有些走不动,又有点犯困了。”想来要是顿顿都这么吃下去,那起码明年春天,都不用说打猎了。怕是自己连丛林里稍微窄一些的两颗树都穿不过去。

“是我考虑的不周到了。那行。我马上为你们安排一间房屋,大家先休息一下!”

不过部落里的屋子,都是刚刚好的,也就是壮哥还有石头两人,最近被安排去了放腊肉还有腌鱼的库房守夜,因此他们两人的那套屋子就空出来了。不过还有七八个勇士。实在没有多余的房子了。只能安排他们去山上的山洞里去住了。

达鲁带领他们上的山洞,“各位兄弟,实在不好意思,这次没有多余的房子了。只能委屈你们在这住一下。”

几位勇士搓了搓手,看了一下这山洞,因为是在山腰处。空气流通,光线十足,最近也没有下雨,里面很是的干燥。其实这山洞之前就是森林族长的住处。所以这山洞其实是非常好的。要不是大家都已经住上了房子,这几个勇士肯定还住不上这么好的地方。山洞的一半新铺了厚厚的一层干草,达鲁又将洞内另一半打扫了一下,又去背了一背篓的炭上来。帮他们将山洞布置的舒舒服服的。让这些勇士简直是受宠若惊的感觉。而另一边,阿星和自家哥哥早就躺在床上,那睡的,流口水,呼噜声震天响不说。睡姿也是太难看了。这会正做着美梦呢。

这一觉直睡到了天擦黑他们都还没醒过来,直等到林清儿清点好了他们带来的礼物,又将饭菜做好了。才将他们叫醒。

这一次他们过来,也是带足了诚意的,从他们的礼物就可以看得出来。带了一头活的野牛,想来也是礼物太多。牛还可以驼一部分东西。七八只肥美的兔子,还有七八只野鸡野鸭,以及一些皮草。这皮草来的太是时候了。有狐狸的。也有熊的。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

林清儿晚上将鸡和鸭子都处理了。做了红烧和干煸两种口味。又熬了肉粥,里面加了芋头,扛得住饿,毕竟冬天的夜晚太过于寒冷了。好在之前挖的芋头特别多。可能开了春,估计都还吃不完。到时候就在山脚下开一片土地,种上一片,那样就更加的方便了。芋头滑滑的,粥也特别稠,吃起来特别爽口,再配上林清儿腌制的泡菜。让人胃口大增。中午吃了大鱼大肉,晚上这粥正好解腻,巫医老头吃的山羊胡子一翘一翘的,一双犀利的老眼睛微微眯起来,“丫头,这粥味道不错啊。让人回味无穷。这丫头简直就是个福星。”

大家一边点头,一边吃饭点了点头,连歇口说句话的时间都不想耽搁。

自然的,这一晚上,高山部落的勇士们又是吃撑住了,阿月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在床上那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叫上阿星一起,在部落里面又多转悠了两圈。散了个步消化了一会。才又回去睡下了。

林清儿拿着一件黑色的皮草。正在油灯下面缝补。达鲁给林清儿烧了热水。“来清儿,先烫个脚。”他知道林清儿有烫脚的习惯。也分外的爱干净。虽然自己还没能做到她这样。但是他已经在努力跟上了。

林清儿脱了鞋子。这鞋子还是她当初穿越来的时候的那一双,平时没事。她都没怎么舍的穿。可大半年。还是给磨破的有些不成样子了。“达鲁,来。你也把脚洗干净了。我给你量一下尺码。”

达鲁点了点头。不过他还是等林清儿洗好了,才接着洗了脚。又甩干了以后。林清儿才用一根布条给他的脚做了标记。就是没有草纸,要是有草纸和笔,直接画个脚印下来会更加的方便。

面对这样的美食,自然是大快朵颐才是。不然,那是对食物的浪费。对神的亵渎,毕竟在这样的天气里,有一口吃的多么难得,有一口热的食物吃起来,就是更难得了。

秃鹰部落里可没有一个林清儿,吃食自然也是不将就。大家吃东西一年四季都是茹毛饮血的。吃生肉喝冷水,哪里吃过这样的人间美味。简直是刷新了他们对食物的认知。还真别说,吃这这些热喷喷的美食。又烤着碳火,后背都开始出汗了。感觉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好吃!”秃鹰部落的勇士们都忍不住赞叹了一句。就是有些的辣了!而羊骨头汤来的就特别的是时候。滋补又美味。喝的人简直飘飘欲仙。左手右手抓了这个又捡起另一个菜肴,胡吃海塞个不停。

而高山部落的人就不一样了,虽然男人们还是喜欢用手吃,不过夹水煮鱼的时候,还是用了筷子,“你们吃鱼仔细一些。这里面有小的骨头,卡住了会很难受的。”森林将鱼片放在碗里,熟练的挑出鱼刺,他们对于吃鱼,已经是驾轻就熟分外的在行了。

腊肉其实林清儿吃起来,味道还有一些浅,不过因为是蒸出来的,保留了最大的味道在上面,再加上这个时代本身还没有发现盐,所以他们的饮食也算比较清淡。

达鲁将鱼肚子上的刺挑了,夹到了林清儿的碗里,有些隔的远的菜,他也是一一给林清儿夹过来。和对面秃鹰部落的勇士们狼吞虎咽的形象不同。高山部落的人吃相可是好了太多了。这一幕也是让林清儿很是的满意。虽然餐桌礼仪还远远达不到要求,但是也算是初见成效。毕竟当初林清儿第一次给他们做饭的时候,达鲁还因为心急,从火坑里捞肉出来吃,而差点把手给烫到了,如今嘛,吃相尚可,绅士的品格。也还是培养的不错。

菜可口,林清儿将饭食端上来,给勇士们一人盛了一碗,这饭里面蒸了芋头在里面,还放了一些野猪油和油渣在里面。又撒了一些五倍子果实,清香四溢,哪怕是白饭也是能吃上一大碗的。

吃过饭,林清儿去清点秃鹰部落带来的礼物去了。白露和秋叶婶子几人收拾餐桌还有打扫屋子,本来森林族长是准备带领阿星和阿月他们一行人逛一下高山部落的。

阿月有些尴尬而又脸红的说到:“这顿饭吃的我实在是太撑了。从来都没有这么胃口大开过。这会似乎有些走不动,又有点犯困了。”想来要是顿顿都这么吃下去,那起码明年春天,都不用说打猎了。怕是自己连丛林里稍微窄一些的两颗树都穿不过去。

“是我考虑的不周到了。那行。我马上为你们安排一间房屋,大家先休息一下!”

不过部落里的屋子,都是刚刚好的,也就是壮哥还有石头两人,最近被安排去了放腊肉还有腌鱼的库房守夜,因此他们两人的那套屋子就空出来了。不过还有七八个勇士。实在没有多余的房子了。只能安排他们去山上的山洞里去住了。

达鲁带领他们上的山洞,“各位兄弟,实在不好意思,这次没有多余的房子了。只能委屈你们在这住一下。”

几位勇士搓了搓手,看了一下这山洞,因为是在山腰处。空气流通,光线十足,最近也没有下雨,里面很是的干燥。其实这山洞之前就是森林族长的住处。所以这山洞其实是非常好的。要不是大家都已经住上了房子,这几个勇士肯定还住不上这么好的地方。山洞的一半新铺了厚厚的一层干草,达鲁又将洞内另一半打扫了一下,又去背了一背篓的炭上来。帮他们将山洞布置的舒舒服服的。让这些勇士简直是受宠若惊的感觉。而另一边,阿星和自家哥哥早就躺在床上,那睡的,流口水,呼噜声震天响不说。睡姿也是太难看了。这会正做着美梦呢。

这一觉直睡到了天擦黑他们都还没醒过来,直等到林清儿清点好了他们带来的礼物,又将饭菜做好了。才将他们叫醒。

这一次他们过来,也是带足了诚意的,从他们的礼物就可以看得出来。带了一头活的野牛,想来也是礼物太多。牛还可以驼一部分东西。七八只肥美的兔子,还有七八只野鸡野鸭,以及一些皮草。这皮草来的太是时候了。有狐狸的。也有熊的。还有一些不知道名字的。

林清儿晚上将鸡和鸭子都处理了。做了红烧和干煸两种口味。又熬了肉粥,里面加了芋头,扛得住饿,毕竟冬天的夜晚太过于寒冷了。好在之前挖的芋头特别多。可能开了春,估计都还吃不完。到时候就在山脚下开一片土地,种上一片,那样就更加的方便了。芋头滑滑的,粥也特别稠,吃起来特别爽口,再配上林清儿腌制的泡菜。让人胃口大增。中午吃了大鱼大肉,晚上这粥正好解腻,巫医老头吃的山羊胡子一翘一翘的,一双犀利的老眼睛微微眯起来,“丫头,这粥味道不错啊。让人回味无穷。这丫头简直就是个福星。”

大家一边点头,一边吃饭点了点头,连歇口说句话的时间都不想耽搁。

自然的,这一晚上,高山部落的勇士们又是吃撑住了,阿月摸着圆鼓鼓的肚子。在床上那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他叫上阿星一起,在部落里面又多转悠了两圈。散了个步消化了一会。才又回去睡下了。

林清儿拿着一件黑色的皮草。正在油灯下面缝补。达鲁给林清儿烧了热水。“来清儿,先烫个脚。”他知道林清儿有烫脚的习惯。也分外的爱干净。虽然自己还没能做到她这样。但是他已经在努力跟上了。

林清儿脱了鞋子。这鞋子还是她当初穿越来的时候的那一双,平时没事。她都没怎么舍的穿。可大半年。还是给磨破的有些不成样子了。“达鲁,来。你也把脚洗干净了。我给你量一下尺码。”

达鲁点了点头。不过他还是等林清儿洗好了,才接着洗了脚。又甩干了以后。林清儿才用一根布条给他的脚做了标记。就是没有草纸,要是有草纸和笔,直接画个脚印下来会更加的方便。

男主总想叼我回窝  诸天行走  都市异能:我能读懂万物心声  原神:提瓦特的我太受欢迎  足球:巨星之路  洪荒:儿子都成圣了,为父苟不住了  幻世梦境  家族百年:从民国开始永生  洪荒:截胡立人教,太清心态崩了  克系执法官  我的天赋皆由外挂转化  小城女律师  我是最强幕后之王  乔迪的魔法笔记  克苏鲁降临,我的医术拯救全人类  商朝:想躺平,被纣王发现  重生暗后玉面邪医  女武神降临忍界,我秽土转生斑爷  我有一枚命运魔骰  国运:开局融合毒液,队友焰灵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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