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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爱之长青丝(第1页)

我带着布袋包又开始了泡店生涯,‘印象’的绿茶咖啡依然香醇,崇青也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虽然话比以前少了,可那股子沉静的气度令我也暗自心折,阌行健就更不用说了,他恨不能把工作之外的时间都留给崇青。

我羡慕崇青,歪打正着竟得了这般好处。崇青唇角淡淡的,微微一笑,像是真的已经云淡风轻了一般。

她还惦记着那晚酒吧的事,问我和平措之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似笑非笑地说,说我傍了个太子爷,一辈子都吃喝不愁了。崇青微微愕然,随即不解地问,那你还哭个什么劲,我厚着脸皮回答说激动的啊,你不知道现如今剩女有多可怕吗,见个好男人就用抢的,我这次无耻了一回,抢了个好的。。

崇青挑挑细长的黛眉,碰了碰我手中的杯子,无比忧虑地说:“你可要想好了,猫子。”

我摆摆手,表示不介意。连平措都还没有向我坦白一些已经不是秘密的秘密,我又瞎激动个p啊。

在崇青那里写了几章黑色丝袜的故事,准备离开时突然发现崇青竟破天荒的穿了双水晶肉色丝袜,我呆了几秒,一下子泄了气,我揪着那薄如蝉翼的丝袜,黑着脸问她,怎么回事?怎么换颜色了?嫉妒我写得好是不是,想用这种方法打击我的创作积极性。

崇青拨开我狐假虎威的爪子,冲我嫣然一笑,语气淡淡地说,黑丝袜被她都扔了。

走出‘印象’,我的心还是被一波一波的喜悦填满。虽然这喜悦和我无关,可我仍旧很高兴。我想,即使《黑色丝袜的故事》最后无疾而终,我依然为了崇青的转变而感到欣慰,没有什么比本色的活着更好的事情了。

手机震动,一看是平措的号码,我接起。

“猫子。”曾几何时,他像崇青一样,也开始喊我的小名。

我喜欢在傍晚时分,夕阳西下的时候听到他沉稳浑厚的嗓音。

“怎么,又想我了?”我在熟悉的蛋糕店门前停下。

平措被我一句话噎在那边,反应了两秒,笑开,“呵呵,是啊,想你了。”

我从蛋糕店光可鉴人的茶色玻璃中看到自己的样子,休闲不羁的打扮,高高的马尾,还有一个乞丐样的背包摊在肩头。

“不回家吗?”我问他。

“还得一会儿,你先去书吧等我,我待会儿去接你。”可能那边真的有事,我听到纸张翻动的声音和浅浅的人声,我说好,他叮嘱我路上注意安全就挂了电话。

我并没有立刻就走,而是走进蛋糕店买了一块新鲜出炉的多拿滋,就那样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静静地吃完,然后才迈步走向我和平措约定的地点。。

等待的时光就是幸福的感觉。

是我在文字中曾写过的一句话。

而我现在,就要去印证这句话的正确性。。

等待的时光真的是幸福的感觉吗?

是的。

但必须是在等待爱人的时候,这种等待的滋味,才会变成幸福的感觉。

我在‘怡情’透明的落地窗边,看到颀长挺拔的平措从车里优雅自如的走下来。他和金色的车身相得益彰,气质竟完美融合,无论是人,还是车,都让我陡升愧意。我这个人,真真是眼拙至极,他那般世家贵胄天生的贵气,生人望一眼都会觉得自惭形秽,我这只老眼昏花的顾猫,竟把他当成普通的西藏导游相处日久。

可我,还是尝到了等待爱人的这种甜而微酸的滋味。尤其当他立在落地窗外,用手指轻轻叩响玻璃,冲我微笑的时候,我内心的泡泡竟一下子发酵成功,变成了头顶的一道彩虹。

我像个冲动的小姑娘,把桌上的物品一下扫进我那个万能大口袋里就朝外跑。大刘不在吧台,只有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在埋头整理杂物,听到我的动静,她抬起头,正看到我对她轻笑着挥手,“记账!小喜!”叫小喜的年轻姑娘一下子弯了嘴角,她也挥了挥手,神色明媚,干净之极。这样的女孩,连我都真心喜欢,就别说大刘了。

平措在门外接过我手里硕大的背包,牵扯过我的手走向路边金色的卡宴。坐了几次,我还是不大能适应路人关注的目光,而旁边的男人却显得比我从容自然许多,或许他的世界原本就是这样的。他拉开车门让我先上去,然后把背包放在后座,才上车启动。

他驾驶技术娴熟,庞大的车身,在晚高峰的车流中穿行,却依旧灵巧得令人赞叹。。

如果坐在我旁边的人是本身就爱烧包的阌行健,我会觉得这样也没什么不妥。可现实不是那样,他是平措,是那个一向朴素沉稳的男人。短短的几个月,他从西藏高原到春熙平原,极快速的融入到这个现代化的城市里。就算身份和背景可以改变很多表面的东西,但他与生俱来的那种气势,和西藏时完全判若两人的豪门世家的气度,却是怎样都改变不了了。。

我望着夜景陷入沉思,直到脸上感觉到一抹粗糙的微凉。。

“在想什么?”

滚!我没有你这个逆徒  金牌调解员[快穿]  嗨!我的寂寞君  国师大人请自重!  我在异世卖挂  惊!说好的选秀综艺竟然  纨绔的宠妻日常  宝妻如珠的悠闲日子  成了绝症男配的兔子精  伪与善  重生后成为七个哥哥的心头宝  我的女主别太萌  我在惊悚游戏里封神(无限)  我有一个属性板  逍遥战兵闯花都  和最强在一起之后我变人了  穿书后我拒绝自己的人设  主角滤镜八米厚[快穿]  在我成为传说中的大佬之前  病患世界(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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